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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女孩的生育

匿名用户     |     浏览9404次     |     提问时间:2016-09-20 10:17:31     |     回答数量: 2个

病情描述:

05年到今,病了好几年,有肾炎用激素和打环璘宪胺治疗我听很多人说有这个病的人不能生育,如果生育也会恶化病情,并且危及生命,我自己也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女孩和我一样,怀孕了,但最终也没能生下来,却得了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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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福

2016-09-20 10:21:54

病情分析:

建议:您好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病情稳定是完全可以怀孕的,但是对用药和一些化验项目是有要求的!由于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 3 个月容易发生流产,末 3 个月和产后能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可以怀孕是有争论的。在我们的临床中,已观察到大多数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缓解基础上结婚、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  ( 1 ) 病情基本缓解 6 个月以上。   ( 2 ) 抗心肌磷脂抗体阴性。阳性者容易流产、死胎。   ( 3 ) 强的松服 15 毫克以下的维持量或不服激素。   ( 4 ) 怀孕后应在专科医师观察下定期随访,在有经验的医院产科分娩。   ( 5 ) 由于胎盘能氧化强的松,使之成为无活性的 11 —酮形式,保护了胎儿。因此母亲服用强的松对胎儿无影响。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视病情要增加剂量。病情稳定者可恢复原来剂量。   ( 6 ) 地塞米松和 倍 他米 松不能 被 胎盘酶所氧 化,能影响胎儿,如 服这种 激素的病人需换成强的松。   ( 7 ) 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   ( 8 ) 哺乳期间强的松剂量宜在每天 15 毫克以下,最多不超过 30 毫克。   ( 9 ) 孕妇禁用水杨酸盐、非 甾 体类消炎药、抗疟药。免疫抑制剂亦应停用。

魏虹雨

2016-09-20 10:27:18

病情分析:

建议:妊娠能够使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本身并不影响妇女的生育能力,但本病所服用的药物可能会抑制卵巢的功能,导致排卵功能的障碍甚至闭经。另外,容易发生反复的流产、胚胎的死亡、胎死宫内、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儿等等。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可以互相影响。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胎儿异常发生率比正常人群高。妊娠可以加重狼疮病情。因此红斑狼疮病人何时可以妊娠及妊娠时怎样控制病情,必须由专科医生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来决定。病人不能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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