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c2ef5e3 | 浏览3662次 | 提问时间:2009-05-29 06:27:32 | 回答数量: 1个
女 岁
性别:女 年龄:30我是2009年5月16日怀孕的,但是自己一直不知道。怀孕后身体起了小红点,毫毛的根部发炎,6月1日我吃了3颗盐酸曲普利啶(联邦制药的),6月8日身体扭伤,我朝腰部喷了创伤气雾剂,然后贴了一张虎牌麝香膏药,两天后我身体见红,出了一些黑色的血,我改吃六味地黄丸,大约吃了2天,每天三次,每次8粒。6月中旬我觉得下面发痒,就用了施贵宝的米可定――制霉菌素**泡腾片,用了10天,7月三日肚子疼,吃了两颗盐酸盐酸小蘖碱片。当天去医院,然后测出怀孕了,当时快哭了,吃了这样多药,宝宝还能要吗?跪求一个答复。
您好 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