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 浏览4549次 | 提问时间:2016-05-07 20:20:02 | 回答数量: 2个
女 29岁
05年到今,病了好几年,有肾炎 曾经的治疗:用激素和打环璘宪胺治疗 想得到帮助:我听很多人说有这个病的人不能生育,如果生育也会恶化病情,并且危及生命,我自己也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女孩和我一样,怀孕了,但最终也没能生下来,却得了尿毒症,没过多久就死了。我想知道我这个系统性红斑狼疮真的不能生育吗?
您好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病情稳定是完全可以怀孕的,但是对用药和一些化验项目是有要求的!红斑狼疮患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安全妊娠生育? 由于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 3 个月容易发生流产,末 3 个月和产后能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可以怀孕是有争论的。在我们的临床中,已观察到大多数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缓解基础上结婚、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 ( 1 ) 病情基本缓解 6 个月以上。 ( 2 ) 抗心肌磷脂抗体阴性。阳性者容易流产、死胎。 ( 3 ) 强的松服 15 毫克以下的维持量或不服激素。 ( 4 ) 怀孕后应在专科医师观察下定期随访,在有经验的医院产科分娩。 ( 5 ) 由于胎盘能氧化强的松,使之成为无活性的 11 —酮形式,保护了胎儿。因此母亲服用强的松对胎儿无影响。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视病情要增加剂量。病情稳定者可恢复原来剂量。 ( 6 ) 地塞米松和 倍 他米 松不能 被 胎盘酶所氧 化,能影响胎儿,如 服这种 激素的病人需换成强的松。 ( 7 ) 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 ( 8 ) 哺乳期间强的松剂量宜在每天 15 毫克以下,最多不超过 30 毫克。 ( 9 ) 孕妇禁用水杨酸盐、非 甾 体类消炎药、抗疟药。免疫抑制剂亦应停用。
你好,红斑狼疮是免疫系统的疾病,这个也不是绝对不能生育,只是怀孕前需要将激素尽可能的减到比较小但又可以控制病情的量。同时孕期要复查各项指标,看红斑狼疮是否有活动,如果发现有活动,就可能需要人工流产。
这个不是绝对不能生育的,只是怀孕确实有可能造成病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