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 浏览7688次 | 提问时间:2016-05-01 16:06:25 | 回答数量: 2个
女 40岁
孕期1月16号末次月经,23号因咳嗽注射了诺氟沙星以及化痰止咳的点滴,前后共6针,期间还吃了一颗康泰克,大年初四又因脸上皮肤过敏看医生,吃了治疗过敏的药物,随后才知道自己怀孕了。现在很惶恐。
您好,上述用药的话,大多对胎儿的健康均是存在影响的。
本着优生优育的原则,通常是不建议继续妊娠的,胎儿流产或者畸形的几率相对的较高一些。
末次月经1月16号,到2月11号已经过了排卵期,因皮肤过敏看医生并且吃药,不建议你要这个孩子
怀孕前三个月是胎儿发育的关键时期,抗过敏药物大部分都有激素,是孕妇禁用的,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建议最好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