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 浏览9684次 | 提问时间:2016-08-19 18:11:16 | 回答数量: 1个
女 0岁
我的预产期是十二月十九日,肚子不疼,只是连续两天都有一点儿月经,二十二日下午去医院,医生说羊水少,需做人工破水,顺产,晚上十点钟进入待产室进行人工破羊水,结果一个晚上都没有羊水流出,次日早上医生又破一次,还是没有水流出,到了中午医生安排打催产素两袋,下午一点多我要求剖宫产,医生反对,说具备顺产条件,到了下午三点多我强烈要求开刀手术,结果五点十分开始剖宫产,四十多分钟后小孩出生,被诊断为胎粪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情况严重,医院下病危通知单,请问,此种情况医院是否应该负主要责任?
您好,按您所说的情况医院应该负主要责任的。现在最重要的是给宝宝治疗。
您积极给宝宝治疗。与医院沟通交流,建议您注意休息,让家人处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