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立存 | 来自 , | 浏览6042次 | 提问时间:2010-09-28 10:11:58 | 回答数量: 1个
女 0岁
梅毒治疗原则:1.必须早期治疗; 2.治疗剂量必须足量、正规、按计划完成疗程; 3.以青酶素为主; 4.晚期梅毒要做预备治疗,防止发生吉海反应; 5.治疗后严格定期随访观察; 6.传染源及性伴必须同时治疗; 7.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用药原则:1.各期梅毒青酶素为首选; 2.早期梅毒,选用普鲁卡因或芐星青酶素; 3.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不用芐星青酶素,因为单用芐星青梅素达不到杀来脑脊液中梅螺旋体所需的水平。若用水剂青酶素,须每3—4小时1次,以保持血中有效浓度; 4.青酶素过敏者可选用其他抗生素,但非青素治疗疗效不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