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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你好我8年前得过肺结核

503b018f     |     浏览9584次     |     提问时间:2009-11-16 11:11:05     |     回答数量: 11个

病情描述:

医生你好 我8年前得过肺结核 现在又复发了 是不是这次治疗时间要更长啊 我才治疗一个月 就快受不了了 打链霉素肌肉注射 打的耳鸣 脸部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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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医师

2009-09-12 19:50:03

病情分析:

你好!结核病治疗原则是;  1. 早期:已经确诊的排菌肺结核,应及早进行治疗,这样除有利于病变修复,更重要的是可减轻对亲属和周围健康人群的传染.  2. 联用:选择两种以上抗结核药物组成化疗方案,联合治疗可保证治疗效果,并延缓和防止结核菌产生耐药而导致化疗失败.  3. 适量:药物剂量过小不能杀灭细菌且易产生耐药性,但剂量过大则易发生毒副作用而中断治疗.因此,必须遵照医嘱坚持服用规定剂量药物才能完成预定疗程,确保疗效.  4. 规律:在规定疗程内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次数相同隔时间用药,尽量避免漏服或中断服药.  5.全程:按要求完成规定疗程(一般为6个月).若疗程未满停药,会使治疗失败或造成复发.但超过疗程无限期用药,不但不能提高疗效,且易产生毒副作用并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如何治疗肺结核我国目前结防规划采用的是直接观察下的短程督导化疗.服药方法是隔日服药.短程督导化疗分为两个阶段:强化期和继续期.强化期为杀菌阶段,即在治疗开始时的2-3个月,联合应用4-5种抗结核药,以便在短时间内尽快杀灭大量繁殖活跃的敏感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继续期为巩固治疗阶段,即在强化期之后的4-6个月内,继续消灭残留的结核菌,并减少和避免复发机会.出现药物毒性反应时应及时到医院复查后考虑停用,避免引起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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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a3

2011-05-21 12:07:15

病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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