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 浏览2927次 | 提问时间:2015-05-19 10:12:28 | 回答数量: 2个
女 39岁
离婚后三岁的女儿由前妻监护,但她一直不让我探视女儿。有一次在她家小区门口碰到女儿,孩子都不认得我了。女儿一见我就说:你是坏人!”我听到后,心都碎了。孩子为什么有这样的表现?
离婚后,因为不原谅而惩罚对方,试图分割母亲或父亲与子女的亲密关系,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自己的感情,对方也因为见不到子女而痛苦,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双重的惩罚”。从法律上讲,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血亲关系本身就不该割裂。 实际上,离婚这个结果本无对错,一旦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要纠缠在谁对谁错上。即便夫妻双方不能相互原谅,但最好不要在孩子面前攻击、诋毁另一方,更不应该割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否则这将对孩子的心理发育造成影响。
如果真是你说的那样,那她也太不负责任了,这样的人不值得你去想她,孩子是无辜的,没有过不去的坎,她肯定会后悔的,不要想她,照顾好孩子照顾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