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312db | 浏览5233次 | 提问时间:2009-06-17 08:17:45 | 回答数量: 10个
女 岁
我上个月因为**痒,去医院做了个检查,医生说我感染了梅毒,给我开了医院自制的制梅毒药丸,叫我塞在**,可是好了几天之后,我发现现在还是有些搔痒。请问我还应该继续用药吗?多久能根治,因为我现在已经怀孕6个月了,不知道对孩子有没有影响??
如果确诊患了梅毒,下面的治疗原则可以考虑:1、本病治疗首选青霉素,早期梅毒连续用药10至15天,晚期梅毒连续用药20天,必要时隔2周再进行第2个疗程。2、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红霉素、四环素口服,早期用药15天,晚期用药30天。3、有些病人在治疗后24小时内出现畏寒发热现象,局部病变加重,症状恶化等,是治疗后梅毒释放出异种蛋白所致,称赫赛麦反应。可的松类药物可减轻发热反应。4、治疗后在2至3年内要定期做好跟踪观察,临床及血清学检查一直正常者方可认为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