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09年4月我查出感染梅毒(二期),生殖器(男)出现扁平湿疣,经过连续三周大剂量青霉素双侧臀部注射,半年后复查滴度为1:8,10月份再次连续三周肌肉注射青霉素,今天复查滴度为1:2,请问是否表示已经稳定了?是否还需要继续治疗?
问题描述: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 为阴性 这个严重吗 这对胎儿有影响吗
病情分析:这一项阴性是正常的,谈不上严重.对胎儿也不影响.
回复时间:2009-08-04 15:34:19
问题描述: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1:1阳性是什么意思?能要孩子吗?
病情分析:不能,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试验是梅毒螺旋体非特异性抗体试验,如呈阳性,通常提示梅毒感染。
指导意见:因此,你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检查梅毒特异性抗体试验TPPA,如为阳性,则可确诊,需要积极的抗感染治疗,不提倡怀孕。
许觅荷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1-11 14:03:32
问题描述: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TP-PA)1:320TRUST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是弱阳性(1:2
病情分析:梅毒通过性生活,血液,母婴垂直传染的,病原体为梅毒螺旋体。
指导意见:你这个结果提示是感染了梅毒,首选用长效青霉素,治疗后再复查,性伴侣也要查。
金泽洋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4-30 21:35:16
问题描述:梅毒甲苯胺红法1:1TRUST1:1阴性梅毒甲苯胺红法1:4TRUST1:4阴性梅毒甲苯胺红法1:8TRUST1:8阴性想问下怀孕了,这样会不会传染给宝宝呢?
病情分析:你Trust均阴性,证明无梅毒现症感染。不会传染的。
指导意见:这是梅毒检查。TruSt阴证明体内无螺旋体感染。
万映岚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5-04 16:29:01
问题描述:我以前也得过,光打青霉素不行,复发,后来最后一次在掏宝上买的淋梅舒转阴组合这药,现在两年了一直没事,你可以试试 。
病情分析:梅毒最有效的药物是苄里青霉素,肌注一周一次,共3到4次。定期随访。
指导意见:梅毒正规治疗后需定期随访3年,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第二年起每半年复查一次开,看滴度变化情况。
万映岚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5-03 11:15:37
问题描述:可以打青霉素效果挺明显的,但是青霉素虽然效果显著,长期使用会产生依赖性和抗药性的。专家建议用中药治疗没有任何副作用及依赖性。可以使用纯中药的淋梅舒转阴组合,,这个是梅毒抗体滴度转阴专用药物。服药期间要喝酒就可以了。
病情分析: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试验是梅毒螺旋体非特异性抗体试验,如呈阳性,通常提示梅毒感染。
指导意见:在平时生活中要讲究卫生,尽量每日清洗外阴和换洗内裤内衣注意消毒,分开处理洗涤。夫妻之间不要公用一个毛巾,不要公用一个盆具和泳衣。
金泽洋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5-02 12:15:15
问题描述:梅毒螺旋抗体弱阳性,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阴性,阑尾炎手术前抽血发现的
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的话是说明没有感染梅毒的,这个螺旋体的抗体弱阳性应该是有测量误差或者是假阳性所导致的
指导意见:别担心,现在只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即可,只要避免有不洁性交史一般是不会有这个梅毒的感染的,平常要避免劳累和熬夜,忌辛辣刺激性的食物
沈远航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1-14 15:05:51
问题描述: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实验1:21:4弱阳性,严重吗?
指导意见:您好,不严重的,梅毒潜伏期是2-4周左右,潜伏期一般没有症状。感染7~60天出现硬下疳、无痛无痒、圆形或椭 圆形、 边界清晰的溃疡,高出皮面,疮面较清洁,有继发感染者分泌物多。如果担心担心的话最好是做梅毒血清试验检查一下是否感染。
万映岚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1-07 10:01:13
问题描述:你好,我先查出梅毒甲苯暗红为阳性,这能确诊是梅毒吗,我从没有过性行为,该怎么治疗?
病情分析:你好,梅毒是性传播疾病,但并不是说只有性接触才能感染,梅毒传播的途径很多,公共场所感染的几率也比较大。
指导意见:梅毒的治疗一定要及时尽早,选择一家正规专业的医院治疗更关键。
沈远航 皮肤性病科 回复时间:2016-01-07 15:00:22
问题描述:TRUST梅毒不加血清反应素阴性,TPPA1:160是不是患了梅毒
病情分析:你好朋友,根据你的提问,说明以前有过梅毒的.
回复时间:2009-06-19 21:56:49
问题描述:患者性别:女患者年龄:14天问题描述:TRUST梅毒不加血清反应素阴性,TPPA1:160是不是梅毒
病情分析:你好朋友,根据你的提问,说明以前有过梅毒的
回复时间:2009-06-19 21:40:55
问题描述:我第一次梅毒检测血清快速反应是1:64,现在第二次是1:8还需要治疗吗
病情分析:你好!此情况是需要治疗的.建议积极治疗为宜,一般为保持1:2为宜
回复时间:2009-07-06 15:42:07